王紅志律師,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,現任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經濟犯罪部副主任,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。執業經驗:王律師執業十余年,積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和辦案經驗,已承辦刑事、經濟案件數百件,綜合協... 詳細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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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實生活中,將他人遺忘的財物據為己與,又拒不歸還的,非常可能構成侵占罪,而一旦構成侵占罪,就需要判刑的。至于,最終會怎樣判刑,就需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來定了。下文北京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詳細講述。
侵占罪會被判刑
所謂侵占罪,按照《刑法》規定,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退還的,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交出的,都構成侵占罪。
而侵占罪是會被判刑的,根據刑法規定,犯侵占罪,數額較大,拒不退還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要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但是,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,是自訴案件,需要失主找律師收集證據資料,到法院起訴,追究侵占者的刑事責任。否則,即使失主報警,警方也是不會立案偵查的,頂多幫忙協調。
那是不是失主將侵占者告到法院,法院就會判刑呢?
并不是,只要達到刑法規定的“數額較大”時,法院才會判決侵占者犯侵占罪,并處于相應的刑罰,如判刑、罰款等。
至于什么是“數額較大”刑法沒有規定,也沒有相關司法解釋作統一規定,各省、自治區和直轄市都有各自的標準的,而這些標準才會各地法院判決的依據。失主想以侵占罪起訴侵占者的,最好查閱當地有關侵占罪標準的法律規定,或向當地的刑事辯護律師咨詢,避免告到法院了,才發現原來侵占者夠不上侵占罪的情況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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